张掖:检察公益诉讼为文物保护“亮剑”

发布时间:2022-09-11 21:40:45     来源:法治甘肃网

张掖:检察公益诉讼为文物保护“亮剑”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何明霞  通讯员 祁忠溪

张掖历史悠久,境内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汉明长城、高台骆驼城、许三湾墓群等,构成了独具特色的生态文化。近年来,张掖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加大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推动负有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为新时代文物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公益诉讼破解文物保护“难点”

峡口汉明长城遗址,位于山丹县老军乡峡口村境内,是我国境内保存较为完整的汉、明长城遗址,有“露天博物馆”之称。2019年2月,山丹县检察院干警在走访中发现,峡口村部分村民将长城墙体当自家后院墙使用,并随意在长城墙体凿洞通行等情形,遂与老军乡人民政府磋商,借新农村建设之机,对峡口村农户后院墙整体规划并搬迁,并在长城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设置保护设施。同年8月26日,山丹县检察院“回头看”时,再次发现这段长城旁堆放大量生活、建筑垃圾,遂向山丹县文旅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山丹县文旅局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将堆放在长城墙角的10余吨生活、建筑垃圾全部清除拉运,恢复了长城原貌。

为进一步破解文物保护“难点”问题,切实增强相关职能部门文物保护意识,2019年,张掖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部署探索开展国有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将文物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印发至各县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主动对接当地文物保护部门,摸清文物底数、实地现场勘查、建立问题台账,提出整改措施,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解决了一批文物保护的困难和问题,为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国有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提供了“张掖样板”。

专项行动治理文物保护“痛点”

临泽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明长城(临泽段)平川墩烽火台遗址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推动临泽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全县范围内的文物、文化遗址进行全面“大体检”,积极争取修缮专项资金,对明长城(临泽段)平川墩等烽火台遗址等进行了抢修加固。

近年来,在张掖市检察机关和文物保护部门的相互配合、共同努力下,通过开展国有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有效治理了一批文物和文化遗址保护的“痛点”问题。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共摸排文物、文化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6件,立案75件,发出检察建议71件,整改率达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法院支持率100%。

部门联动疏通文物保护“堵点”

山丹县检察院在办理明长城(山丹段)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召开诉前圆桌会议,研究受损文物修复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保护职责,提高检察监督的精准性。

甘州区检察院、肃南县检察院主动履职,配合当地文旅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宣传部门对红色革命文物文化遗址进行摸底调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申报文物保护项目,对受损的文物、文化遗址进行修缮保护,整修工程完工率达100%。

近年来,张掖市检察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文保、公安、宣传、乡镇、社区之间信息共享、联合督办等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疏通了文物保护多头监管、职责交叉、管理缺位等“堵点”问题。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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