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检察院监督办理一起强制执行案

发布时间:2022-08-31 21:42:11     来源:甘肃法制报

办好群众身边“小案”

——兰州新区检察院监督办理一起强制执行案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 记者 何明霞

8月25日,申请执行人韩某某拿着“依法监督为公、热情服务为民”的感谢信来到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感谢检察官们履行职责,帮助他们拿到了31738元血汗钱。

韩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某公司31738元劳务费无果后,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追加第三人为该案被执行人,被法院驳回。抱着试一试的态度,韩某某向新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通过大量的调查核实,新区检察院认定被执行人未报告财产应对其进行罚款、拘留,同时被执行人明知自己被列为被执行人仍与案外人签订三方协议转移几十万元的财产,办案检察官通过释法说理,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问题的严重性。同时,新区检察院督促其他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倒逼民事案件的证人及时履行法定义务,主动提供证据并全额偿还了申请执行人31738元的劳务费。通过检察机关的精准监督使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也全部实现了债权。

通过检察职能以“我管”促“都管”,积极“借力、借智”,新区检察院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每一件案件,既做到“精”,注重办好典型案件,又做到“准”,即法律适用正确、监督方式适当。

办好群众身边“小案”,非检察建议一发了之。近年来,新区检察院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质量建设提升年”提升质效的精神,积极做好当事人双方释法说理和服判息诉工作,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检察人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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