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汛”而动显担当
高台检察院组织全院力量抗洪抢险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 记者 何明霞)连日来,高台县普降暴雨。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闻“汛”而动,迅速组织全院力量投入抗洪抢险第一线,把人民群众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灾情就是命令,救灾就是责任。灾情发生后,高台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县委号召,服从救灾调度指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永旺带领20名男干警,第一时间奔赴受灾最严重的罗城镇天城村开展抗洪救灾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检察担当。截至目前,共转移受灾群众214人,排查受灾房屋21栋,清除主干道淤泥1.3公里,为37户受灾群众抢救财产和生产生活物资,并组织干警对重点部位不间断开展巡查防守,确保不发生二次灾害事故。
责任编辑:高富强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