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检察院起诉两例持有毒品案宣判

发布时间:2022-08-12 17:15:18     来源:法治甘肃网

秦州区检察院起诉两例持有毒品案宣判

近日,秦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的周某非法持有毒品案、马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经秦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判处周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2000元;判处马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3000元。

今年3月份以来,吸毒人员周某、马某某在维持治疗期间私自藏匿美沙酮后非法储存持有,数量较大,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法院遂作出判决。

我国司法解释已明确将美沙酮列为毒品,周某非法持有美沙酮482.037克,马某某非法持有美沙酮253.065克,已符合持有其他毒品数量较大,承办检察官结合犯罪情节及其自首、累犯、毒品再犯、认罪认罚、犯罪前科、悔罪表现等量刑情节,提出量刑建议,两案均被秦州区人民法院采纳判决。(郭宝银)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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