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锁阳挖不得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 记者 何明霞
“检察官,我没想到挖锁阳会犯罪,这个长在戈壁滩上的草药竟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我自愿认罪认罚,希望能从轻处理。”近日,在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一起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公开听证会现场,犯罪嫌疑人如此忏悔。
今年5月7日,犯罪嫌疑人冯某、罗某听说野生锁阳有保健功效,便到某农场私自采挖准备晾晒后食用。结果,锁阳还没晾干,公安机关的电话就来了。到派出所之初,两人还不明白,为什么在戈壁滩上挖几根锁阳也会构成犯罪?
该案系嘉峪关市第一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为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办案检察官决定对该案举行公开听证,邀请公安机关承办人、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既能提高案件办理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也可增强社会对该违法行为的知晓度。
听证会现场,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对案件事实的审查认定及法律适用等作了全面说明。承办检察官指出,考虑到冯某、罗某采挖锁阳的数量较少,采挖目的是自己食用而非营利,犯罪情节轻微,且二人经传唤主动到案后并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建议对犯罪嫌疑人冯某、罗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及听证员经过认真评议,一致同意对冯某、罗某的不起诉决定,并表示检察机关此次公开听证也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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