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促进乡村产业发展
——肃州区检察院推进种子产业保护专项行动综述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 记者 魏世东
公开宣告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14件、督促兑付历年拖欠制种款2700余万元、监督铲除侵权种子2200亩、督促11家种子企业完成生产备案、对3件涉种刑事案件提起公诉……一串串数字的背后,是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实施种子产业保护专项行动的结果。
近年来,肃州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牵头开展全区种子产业保护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职能,以法治力量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实现涉种纠纷诉源治理,制种企业合法权益有效保护,营造了全区种子产业全面规范发展的法治环境。
深入推进护种专项行动
“肃州区是国家级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全国重要的蔬菜花卉制种基地,但全区制种市场无证生产、抢购套购种子等问题突出,不依约履行合同、拖欠制种款等失信问题引发的涉诉信访案件连年上升,制约了制种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肃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安明说,对此,肃州区检察院认真调查分析,决定开展种子产业保护专项行动。
肃州区检察院调研组在总寨镇开展玉米制种情况调研(7月6日拍摄)。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 摄
2021年3月11日,肃州区种子产业保护专项行动全面启动,由检察院牵头,法院、公安、工业农村等多部门参与,并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年后,护种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区检察院总结经验,联合农业农村等行政部门部署开展“绿剑护种”专项整治行动,区委、区政府给予大力支持。
2022年3月23日,肃州区委组织召全区种子安全保护工作推进会,并印发了区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分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制定的《关于发挥检察职能加强种子安全公益保护护航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推动护种专项行动走向深入。
联合执法深化打击整治
一年多来,肃州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法院、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合执法、协同办案机制,加大对涉种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形成强大合力。
对涉种刑事案件,有一起查办一起,办理一起震慑一片。检察机关还建议行政部门移送犯罪线索3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件,提起公诉3件。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肃州区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入选最高法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肃州区检察院紧盯春种、夏长、秋收的关键节点,指派检察干警联合种子管理站,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执法检查,推动行政机关春种时节重点查处无资质企业和个人挂靠生产、无证或租借许可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夏长时节重点查处非法种植行为,秋收时节重点查处私留倒卖种子、抢购套购种子的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拖欠制种款的风险隐患,督促落实行业和属地监管责任,监督铲除侵权种子2200亩。
全力排查化解涉种纠纷
肃州区检察院督促各乡镇深入排查辖区内遗留的因制种款兑付引发的信访纠纷及信访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涉种信访纠纷及隐患,加大化解力度,根据制种方经济实力和兑付意愿的不同,或督促尽快兑付,或引导双方达成兑付协议分批兑付,或引导制种农户通过诉讼解决。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督促兑付历年拖欠制种款2700余万元,因拖欠制种款引发的信访纠纷显著下降。
“以前,可以说肃州区的制种市场比较乱,不管是制种企业和制种户都有不诚信行为的发生,自从开展种子产业保护专项行动以来,制种市场规范了,纳入法治化轨道了,制种企业和制种农户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种子产业得到规范快速发展。” 肃州区玉米种子协会会长李学品说。
促进涉种纠纷诉源治理
肃州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肃州区13个乡镇和区农业农村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主体监管责任,加强对制种行业存在的无种子生产经营资质非法生产经营种子等问题的监管。全区对79个不符合玉米制种资质的企业及个人进行劝退,督促11家种子企业完成生产备案,推动制种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肃州区检察院多次走访肃州区制种企业和种子协会,深入调研种子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实地了解发展需求,协调解决种子企业涉法涉诉问题,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同时,借助乡镇检察室驻点开展工作,联合多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案释法、以案释理,引导广大农户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倡导农村文明风尚,整治制种农户失信行为,有力促进了涉种纠纷诉源治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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