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检察院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余元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陈孝志)“感谢检察院、检察官,这2万多元能帮补我家里的生活开支!”6月22日,东乡县人民检察院在龙泉乡天桥村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被救助人杨某拿到司法救助金后,感动不已地说。
被救助人杨某在一起刑事案件中,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使原本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东乡县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后,派干警深入受害人家庭及村委会调查了解。当得知杨某存在一定言语障碍,便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为其办理了言语三级残疾证。杨某父母靠种地为生,家中无固定经济来源。同时了解到由于被告人属于限制性行为能力之人,无赔偿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在详细核实情况后,东乡县检察院认为申请人杨某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启动有关程序,最终向救助申请人杨某争取了司法救助金22450元。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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