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守牢安全生产
——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波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何明霞
今年2月,最高检向应急管理部制发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第八号检察建议,并向全国检察机关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的通知》,对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保障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提出要求。
对此,省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八号检察建议”,并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明确牵头部门,下发实施方案,推动“八号检察建议”取得实效。
近日,记者就全省检察机关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采访了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波。
记者:与之前的检察建议相比,“八号检察建议”有哪些突出特点?
杨波:依法能动履职,有效推进溯源治理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八号检察建议”聚焦安全生产,既是检察机关自觉承担政治责任的具体体现,也是主动融入发展大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八号检察建议”践行“司法办案既要抓末端、制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针对当前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具体解决建议,把检察履职与高质量发展、安全发展结合起来,体现了检察机关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
嘉峪关市检察院联合市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对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开展联合大检查(3月28日拍摄)。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 周露 摄
省检察机关主动对标中央、最高检、省委要求,结合实际,提出服务中心大局“六项重点工作”,在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重点工作中,专门就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推动实现共管共治加强检察履职提出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立足司法办案,积极主动作为,以“检察办案+检察建议”的方式,将司法办案融入社会治理,以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
记者:我省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方面是如何部署安排的?有哪些任务举措?
杨波: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八号检察建议”,在最高检《通知》下发后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并向全省检察机关提出要求,从四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强化督促指导。要把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相结合,推动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近年来全省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和检察监督办案情况,以兰州、白银、庆阳、嘉峪关、兰铁检察机关为重点,督促其依法从严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及时收集汇总情况,针对当地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发一批质量高、有影响的检察建议;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常态化联络联动机制,促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推动实现共管共治。
强化监督办案。要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对危害安全生产类刑事案件,依法从严办理,及时批捕、起诉,形成有力震慑。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通过立案监督、审判监督等方式,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定罪量刑失当等问题。深入推进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在加强办案的同时,注重发现企业在安全生产操作、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对相关案件线索认真审查、集体研判,对涉安全生产类案件,明确牵头部门,成立工作专班,集中统一办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对办案中发现的执法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建议相关部门从严从重追责。
强化诉源治理。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等方式,介绍“八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研判我省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以联合调研、研讨会商等方式,促进形成监管合力。适时与相关部门召开安全生产联席会议,会签协作配合意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紧盯重点行业,针对我省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道路运输、建筑施工、铁路运输、建材、危化等行业,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兰州中川机场三期扩建与省内支线机场改、扩建工作实际,将触角延伸至民航领域,与行业主管部门一起抓前端、治未病,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患于未然,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强化总结宣传。要深入分析研判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通过信息简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向重点行业及其主管部门推介宣传,促进自警自省,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结合检察开放日、法治宣讲、庭审观摩等活动,加大检察建议宣传力度,提升“八号检察建议”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共同助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记者:目前全省检察机关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形成了哪些亮点、取得了哪些成效?
杨波:省检察院《关于各市州贯彻“八号检察建议”的通知》下发后,各地积极响应,结合实际狠抓落实,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
迅速组织,精心谋划推动落实。嘉峪关检察机关闻声而动,率先开展推动落实活动,兰州、白银、天水、武威、甘南、酒泉等地检察机关相继跟进,其中甘南、白银全部区、县检察机关均调动起来,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天水市秦安县人民检察院、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将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作为“一把手工程”,由检察长推动落实。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检察监督工作的方案》,并由院领导带队,对全市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开展了走访调研全覆盖。全省形成了各地市州“动起来了”的良好局面。
走访座谈,深入沟通达成共识。全省检察机关纷纷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座谈会,向应急管理、公安、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单位和部门介绍“八号检察建议”内容,深入分析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风险隐患,探讨解决途径,对落实好“八号检察建议”达成共识。甘南州检察机关向两级应急管理部门送达“八号检察建议”,就近年来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展开讨论,强调协同发力,形成合力。白银市人民检察院与白银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工信局等部门集中公开送达“八号检察建议”,就落实的具体举措、企业合规、两法衔接等事项交换了意见。
联合检查,加强监督推动落实。为打造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多地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危化品经营企业、工程建设工地、矿山、沙石料场等安全生产风险突出的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听取企业安全防范工作介绍,了解企业应急处理和化解安全生产防范防控管理预案等情况,帮助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建议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如酒泉肃北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当地矿山企业多、安全隐患突出的实际,由检察长带队,联合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深入县马鬃山经济开发区和部分矿山企业,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了解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立足职能,通过办案促进治理。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能动履职,将“八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与办案工作相结合,“四大检察”共同参与,共同促进安全生产治理。如山丹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对应急管理局办理的涉安全生产案件进行摸排,发现一起在民宅存储烟花爆竹,涉嫌危险作业罪案件,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有效排除安全隐患。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将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与企业合规相结合,督促涉案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堵塞机制漏洞,以监督办案促进诉源治理。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认真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在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犯罪的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联合检查、走访调研、研讨会商等形式,进一步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帮助企业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检察建议的落实、监督,促进企业自警、自省,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努力把“八号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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