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马志国 通讯员徐云霞)近日,庆阳市、区两级检察院行政部门上下联动,在办理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力促争议实质性化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西峰区某养生馆因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被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警告及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9月,庆阳市卫健委向西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年10月西峰区法院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但一直未执结。
今年2月,该养生馆负责人向检察机关提出减免加处罚款的申请,庆阳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发现该线索后,充分发挥上下联动的一体化办案模式,将该线索立即交由西峰区检察院审查办理,并指导西峰区检察院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随后,检察机关依法对本案调查核实中发现,该养生馆负责人系下岗职工并患有疾病,公公婆婆年老多病,家庭费用支出极大,生活困难。且该养生馆在被处罚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及时申请取得了《卫生许可证》。
3月,西峰区检察院召开行政争议化解听证会,经过听证员评议并征得庆阳市卫健委的同意,认为可以对加处罚款予以减免,遂向西峰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被执行人加处罚款予以减免。近日,西峰区法院采纳了该检察建议,对被执行人的加处罚款依法减免。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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