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诉……”近日,正在小区门口防疫执勤的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接待了一位年轻女子。“前几天我在一家化妆品店购买的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和店家交涉过程中对方对我进行言语侮辱,太气人了……”听到上述情况,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敏锐地捕捉到这可能是一起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办案人员详细核实相关情况后,遂实地走访辖区化妆品市场,发现多处化妆品店销售的部分化妆品,或未标注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成分及使用期限、使用方法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等内容;或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质量安全无保障,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侵害。
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安宁区检察院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相关行政机关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及时消除超过使用期限及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等产生的消费安全隐患。相关行政机关签收检察建议后表示,高度重视落实整改,加大监管职责,畅通消费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化解消费纠纷,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水平。(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何明霞通讯员颜君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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