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检察院办理一起刑事申诉案

发布时间:2022-04-19 14:27:10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孙涛 通讯员张芳)近日,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在临洮县龙门镇组织召开听证会,以公开审查的方式办理赵某某刑事申诉案件。

2016年赵某某与邻居因生活琐事矛盾激化发生打架事件,赵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临洮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赵某某不服判决,上诉后定西市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赵某某又向省高院申诉请求再审被驳回。今年1月,赵某某向定西市检察院申诉请求依法监督法院生效裁判。

定西市检察院受理后,由院领导包案办理,成立办案组全面调阅案卷材料,严格审查在案证据和法院裁判结果,并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调解员、律师多次上门为申诉人开展心理疏导和释法说理。为公平公正适用法律,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减轻申诉人的诉累,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定西市检察院联合临洮县检察院于日前在赵某某居住地龙门镇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两名律师和一名调解员担任听证员,同时邀请临洮县综治中心、龙门镇三十里铺村委会代表等参加听证会,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听证会上,申诉人赵某某说明申诉请求和理由,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认定事实、证据和法院裁判情况,并通过播放视频的方式对核心证据进行示证。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证据和办理情况分别向申诉人、案件承办人提问,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发表评议意见,认为原审裁判定罪量刑适当,申诉人赵某某申诉理由不能成立。听证员针对赵某某的申诉理由,从法律层面进行了充分的阐释说明,同时从人情世故、家庭关系、身心健康、孩子教育等多角度劝说赵某某息诉罢访。最终,赵某某表示将会理性对待检察机关的此次听证处理决定。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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