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检察院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为企业生产系好“安全带”

发布时间:2022-04-01 15:25:04     来源:法治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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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干警和消防救援人联合在企业排查安全隐患。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 苗丰俊 摄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应急管理部制发的“八号检察建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主动作为,落实检察建议内容,系好企业生产“安全带”。

送达检察建议 凝聚协作共识

3月27日,嘉峪关市检察院前往市应急管理局送达了最高检制发的“八号检察建议”,并召开座谈会,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该检察建议出台的背景、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建议内容,以案件为例进一步剖析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同时对全市安全生产和监管领域的整体情况、工作薄弱环节、存在的监管困难进行交流,并就相关问题共同探讨监督管理举措,进一步明晰职责,凝聚共识。

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高度重视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厘清思路,加强学习,补齐短板,认真研究落实对策建议,及时部署对全市范围内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各个领域进行摸底排查,将安全隐患和顽瘴痼疾消灭在萌芽状态。

嘉峪关市检察院分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本地实际,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到“监管推动不替代、监督到位不越位”,聚焦安全生产监管问题,以“我管”促“多管”,督促完善监管流程,压实监督责任,将事前防范、事中化解、事后追责相结合,有效化解风险矛盾,共同发力促安全生产零风险,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治理工作。

依托“两法衔接” 促进案件办理

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监督职责,促进行刑衔接工作,嘉峪关市检察院对市应急管理局近两年办理的安全事故案卷进行核查,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两家单位就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行沟通,针对案件线索移送、提前介入、安全生产司法以及行政执法领域重难点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市检察院分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切实加大安全生产领域的检察监督力度,突出办案重点,加强行刑衔接,尤其针对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危害安全生产刑事犯罪依法及时查处,积极践行预防性司法理念,消除和防范重大安全隐患,并主动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沟通对接,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行政、司法工作合力。(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苗丰俊 通讯员周露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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