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变身普法课堂

发布时间:2022-03-16 14:55:41     来源:甘肃法制报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甘政法 首席记者何明霞)“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随着法槌声敲响,一场特别的刑事观摩庭审在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开始了。法官、公诉人和书记员端坐其位,台下观摩人员井然有序。这是近日由碌曲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交通肇事案在尕秀村公开开庭审理时的现场。

据了解,李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车辆操作不当致人伤亡、六车不同程度受损。“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并逐一出示相关证据。

随后,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强调了交通肇事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劝诫被告人要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被告人李某某表示真诚认罪悔罪,也愿意尽自己最大努力赔偿被害人损失。

碌曲县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当庭予以认定,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当庭进行宣判,以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此次庭审是一次让人记忆深刻的现场普法教育,让大家体会到了法律的威严,警示大家今后一定尊法、学法、守法。”参加观摩的牧民群众纷纷表示。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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