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被视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严重威胁着人们头顶的安全。
“春节期间,家里置办的肉食较多,冰箱里盛不下,就找了两个纸箱搁在阴面窗台的外面,不碍事的。”家住武威市城区北关一小区的居民刘先生说。
持刘先生这样想法的人并不在少数。据了解,在城区住宅小区存在的高空置物问题,虽然经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不同程度进行过治理,但居民或不配合、或敷衍应付,往往前脚撤下物品,后脚就故伎重演,达不到治理效果。
“在武威市城区一些老旧小区存在住户在楼房阴面窗台外吊挂储物袋、私自搭建储物栏、放置储物箱的情形,有部分住户直接在天然气管道上捆绑、搁置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杂物,这些楼外悬挂、搁置的物品随时会坠落,对小区居民生命健康、出行安全、消防安全造成很大威胁……”近日,针对住宅小区存在住户在楼房高空置物的问题,检察机关就住宅小区高空置物危害公共安全举行听证会,邀请住建、城管、公安、街道等部门单位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出席,随后,又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杜绝高空置物现象,并在限期内督促落实。
“目的就是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为群众创造安全和谐居住环境。”凉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军介绍说。
“高空置物问题,老旧小区比较严重,冬天搁置物品的比较多,尤其春节期间更为突出。”街道办工作人员说,一些小区没有物业,高空置物治理后常常反弹,由于街道、社区没有执法权,城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
住建部门表示,将监督物业公司加大宣传力度,让居民知晓高空置物的危害。
城管执法部门表示,将同街道、社区等部门、单位开展高空置物治理工作,共同排除公共安全隐患。
燃气公司同时也提醒:千万不要往燃气管道上面堆放物品,一旦因为物品长久的压力,燃气管道接口松动或燃气管道出现缝隙而导致燃气泄漏,泄漏的燃气达到一定浓度,再遇到明火就会出现爆燃问题,给居民用户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介绍,凉州区检察院通过进一步实地走访,对城区住宅小区高空置物行为进行深入调研。为了对症下药,检察官分析总结高空置物现象背后的原因,通过召开听证会,就如何破解棘手难题,同相关单位磋商、研究,发出检察建议,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以期形成治理合力,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有效监管,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甘政法首席记者何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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