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太冲动了,现在想想真的很后悔,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教育,这个事情终于得到了化解。”近日,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对杜某某免于刑事处罚进行公开听证。听证现场,因琐事大打出手的两位老乡签订刑事和解协议,最终握手言和。
2021年后半年,杜某某将自家的羊赶到同村李某家的地中吃苜蓿,杜某某不听李某劝告,二人发生争执并引发冲突,致李某受伤住院。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终结后,以杜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至通渭县检察院办理。
该案受理后,办案人员经走访调查,并与双方深入沟通,努力寻找问题症结所在,发现双方均有赔偿谅解意愿。同时,杜某某为人勤恳踏实、吃苦耐劳,深受村中人好评。该案中杜某某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情节较轻,且有赔偿意愿和能力。李某也表示在杜某某赔偿自己的损失后对其行为谅解,请求检察机关对杜某某免于刑事处罚。
为推动双方矛盾实质性化解,办案人员积极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组织召开调解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场参与,最终双方对赔偿金额、履行方式及履行期限达成一致,当场达成赔偿谅解。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通渭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了各方意见,依法对该案作出了处理决定。
该案属于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且有赔偿意愿和能力,案件办理中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努力促成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化解社会矛盾,及时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甘政法通讯员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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