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建立“林(草)长+检察长”机制 ​构建林草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2-01-19 15:38:23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 何明霞)近日,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林(草)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这是在全省市级层面率先建立的一项工作创新机制。

《意见》建立线索移送、资源共享、工作磋商、协作配合、服务保障等7项工作机制,形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的林草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与林长制办公室加强协作配合,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重大刑事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林草资源行政执法等方面实现案件信息和资源共享。林长制办公室将涉林草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后及时通报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与林长制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执法司法等相关情况,会商解决四级林长制推进落实及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意见》要求,各县(区)要全面建立“林(草)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探索检察机关在林长制办公室设立生态检察官联络室,互派实践学习、开展联合培训、参与巡林巡查。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宪法宣传日、植树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共同开展林草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营造爱绿护绿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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