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实现院领导办案新常态

发布时间:2022-01-13 15:34:11     

       1月13日,由通渭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涉嫌招摇撞骗案开庭审理,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文魁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该院检察干警十余人跟庭学习,这是2022年检察长带头办理的首例案件。

       庭审前,柴文魁认真研读案卷材料,切实做到全面熟悉掌握案情,仔细审核案件证据,对案件的每一个细节进行论证分析和全面把控,与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罪具结书,撰写了“三纲一书”,为庭审做了充分准备。庭审中,柴文魁检察长依法宣读了起诉书,讯问重点突出,举证详实、论辩有力,同时对案件的定性、量刑、社会危害性开展释法说理。该案当庭宣判,法院采纳了确定刑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此次柴文魁检察长积极投入办案一线,严格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从批捕到起诉不足两个月,对带动全院员额检察官更好地履行司法办案职责,落实司法责任制起到了示范引领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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