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独角戏”为“大合唱”
——陇西县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提质增效
近年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在司法救助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努力在救助时间上求“早”、在救助效果上求“实”、在救助途径上求“宽”、在救助覆盖面上求“广”,上下联动,内外协作,构建起行之有效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司法救助工作质效。
建立线索移交机制
充分调动刑检、民行、未检、公益诉讼各业务部门力量,切实将司法救助职能向前延伸,确保司法救助贯穿到检察办案各环节,着力强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发现、移送。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认真审查被害人情况,对可能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的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控申部门启动救助程序,内部衔接更顺畅,打通了司法救助案件来源“绿色通道”。
建立外部协作机制
争取同级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支持,加强与民政、共青团、扶贫办、妇联、残联、社区、村委等机关和组织的联系,积极引入社会保险、民政救助、城乡低保、爱心赞助等救助形式,构建辐射广、多元化、综合配套的救助工作格局,把检察机关救助的“独角戏”,变成多方参与的“大合唱”。2021年,与县民政局联合救助5名申请人。
建立快速办理机制
控申部门自收到救助线索后,及时建立工作台账,1个工作日将线索分至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在3个工作日启动救助审查程序,在相关材料收集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审查报告》,作出是否予以救助和具体救助金额的决定,对不予救助人员加强释法说理。财务部门在收到财政拨付付的救助金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救助申请人领取救助金。
建立督促检查机制
将司法救助案件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对办理程序、法律政策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对救助资金流向重点进行监督检查。2021年2月,检务督察部门到受救助人董某某家开展督查回访,当面核实、询问其是否足额收到救助金等情况。
建立跟踪回访机制
践行“一次救济、长期关怀”的司法救助理念,建立司法救助定期跟踪回访机制,联合乡镇、村委等对救助对象生活状况进行动态跟踪,全面掌握救助对象近期生产生活状况,努力保障救助对象后续生活稳定。(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董汉林)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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