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情况公布

发布时间:2021-05-31 10:57:17     

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情况公布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突出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近日,省检察院公布近五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情况。据悉,2015年至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96件139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33件236人,起诉审结认定造成经济损失349.637万元。

从罪名上看,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涉及4个罪名。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受理审查逮捕38件59人、审查起诉57件118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受理审查逮捕63件94人、审查起诉113件186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受理审查逮捕5件9人、审查起诉5件11人;侵犯著作权罪受理审查起诉3件4人,无逮捕案件。

从判处刑罚看,法院作出生效判决177人,其中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33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40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人。判处拘役2人,缓刑61人。

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

——个案罪名较为集中。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主要集中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和假冒注册商标两类犯罪,其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113件,假冒注册商标罪57件,合占总体侵权案件的95.51%。

——犯罪主体受教育程度较低、省外人员居多。此类犯罪主体受教育程度以初中文化居多,受初中文化教育的犯罪主体占44.32%,小学文化占22.16%,高中、专科文化占13.92%,大学本科文化占2.58%。户籍地在外省的犯罪嫌疑人占比达到65.98%。

——酒类产品是侵权重灾区。共受理审查起诉生产、销售套用酒类注册商标标识案件72件,占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总数的40.45%。个案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侵权方式为以次充好,即以低价酒冒充高价酒,再购买贴牌商标以正品酒出售。

——发案区域以省会城市为核心向周边地区辐射。省内58.76%案件的侵权产品线索或来源地为兰州,而侵权产品的隐藏地多为远离城市中心地带的商铺,如榆中、范家湾、高滩村、龚家湾等城中村地区。

——犯罪形式以共同犯罪为主。统计区间内,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此类案件中共同犯罪197人,占办理总数的61.75%。共同犯罪往往以家族化、老乡团等方式经营,为逃避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产品的犯罪行为人分工明确,分别负责生产仿冒产品、联系客户、集中运货、进行分销等环节。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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