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1至4月记录报告重大事项1270件

发布时间:2021-05-26 14:22:33     

全省检察机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1至4月记录报告重大事项1270件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 通讯员 鞠雅榕)近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今年1月至4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记录和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270件。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扎实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着力从源头上严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三个规定’是中央设计的防范干预司法的重要制度保障,是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检验对党是否忠诚、是否讲政治、是否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多次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深入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地。

省检察院还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工作的意见》,并派人到各地巡回讲授“三个规定”,为各地记录报告、查纠整治违反“三个规定”问题营造了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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