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岷县检察院
近日,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岷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近年来,岷县检察院先后荣获“全省文明单位”“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和“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在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评选表彰活动中被高检院评为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一等功”,多次被省、市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特别是2018年提出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奋斗目标后,岷县检察院以忠诚为魂、为民为本、担当为根,在新时代司法实践中不断开拓创新。
高擎党建旗帜 确保正确方向
岷县检察院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促发展。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升科学决策能力,班子凝聚力不断增强。强化组织机构及制度机制建设,促进党组织建设严格化、规范化。该院领导班子连续8年被县委评为“优秀班子”。
服务中心大局 勇担检察使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服务岷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一名检察干警被省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将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全县摘掉“穷帽子”。强化扶贫脱贫司法服务保障措施。用心用情用力做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先后投入资金40余万元,解决帮扶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不配套、发展不充分等问题,着力改善了帮扶村面貌。深入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走访企业200余家,发现解决各类问题40余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通过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督促履职、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方式,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在岷县自然灾害发生后,该院全体检察干警积极投入多次灾害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全院4次荣获抢险救灾、灾后重建先进集体,11名检察干警被评为抢险救灾先进个人。
聚焦执法办案 创建一流业绩
秉持案件质量是检察机关生命线的理念,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3件64人,有力打击黑恶犯罪。强化未成年人司法的双向、全面、综合保护,促进“一号检察建议”刚性落实和平安校园建设,未检部门被高检院表彰为“2016年度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强化侦查、诉讼活动监督。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4件,发出民事行政检察建议17件。全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率先办理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案量稳居全市前列。该院办理的“慕丽水岸”茶楼影响行洪案入选最高检“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行政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深化文化育检 夯实队伍根基
坚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推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上可靠、业务上过硬的检察队伍。依托检察改革,强化业绩考核,不断激发队伍活力。积极创建“陶冶情操,提升底蕴,创新工作”的岷检文化品牌,加强党建、精神文明、文化长廊等阵地建设,组织开展道德讲堂、读书交流、书画摄影、文体竞赛等系列文化育检活动,多名检察干警在各级书法、诗词、楹联等比赛中获奖。通过组织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岗位练兵、法律文书评比和学习交流等活动,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能。注重干部人才的培养选拔,促进年轻检察干警快速成长。抓严抓实纪律作风建设,以强化内外监督助推公正廉洁,检察干警无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连峰)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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