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检察机关全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2020-10-14 10:57:03     

筑牢“防火墙” 拉紧“警戒线”

——天水市检察机关全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以来,天水市检察机关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从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移送及刑事案件中主动摸排线索,截至 8 月,发出食品药品领域诉前检察建议 16 件,民事诉前公告 7 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3件。

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

  全市检察机关聚焦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校园周边“三无”或过期食品、“小饭桌”无证经营、网络餐饮加工违法等乱象,共提起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

  秦州区检察院办理的马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追究二被告刑事责任的同时,法院判决马某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出售价款的十倍赔偿金19万余元。该案的成功办理,对食品生产、销售市场起到了震慑作用,彰显了检察机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打击危害民生民利违法犯罪的决心和力度。

拉紧用药安全“警戒线”

  部分县区检察院积极排查案件线索,以非法行医为重点,针对违法行医和推销诊所自制药品等乱象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甘谷县检察院发现城区范围及部分乡镇药店存在空挂执业药师资格证现象,有部分药店在执业药师不在岗、购药人员没有持处方的情况下,销售处方药现象,遂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加强药品销售监督管理职责,规范零售药店经营活动,并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零售药店督促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以此为契机开展了挂牌药店专项整治活动。

当好“舌尖安全”守护人

  全市检察机关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沟通,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工作机制,形成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合力。所诉案件在诉讼前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争取法院的认同,确保案件诉得出、判得赢。在证据收集方面,充分运用刑事思维固定证据,将被告供述、证人证言、勘验笔录、现场图片、专家意见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使被告认罪服法,使律师无懈可击,使法官心服口服,彰显公益诉讼起诉人的专业水平。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针对生鲜、肉类市场检疫检验和公共卫生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源头防控,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7件。

  甘谷县检察院、麦积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农贸市场部分商家出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生鲜、肉类等动物性食品,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遂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动物性食品检疫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各农贸市场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生鲜肉类销售店铺进行了查处,没收了违法所得和未经检验检疫的动物产品;农贸市场生猪私屠滥宰、未经检疫流通等乱象,通过“点”上问题的解决推动“面”上工作的规范,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检察力量。(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 齐洪德)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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