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侧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大局的“六项重点工作”之一,严格落实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必须提前介入、必须提出量刑建议、必须由专门办案组办理等“十个必须”工作举措,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20年8月底,共批准逮捕810件2895人;提起公诉727件5734人,其中以恶势力犯罪起诉507件3872人,以黑社会性质犯罪起诉42件1147人。
聚焦重点难点 确保案件清结
紧盯重点案件。对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兰州“2·12”特大“套路贷”案、嘉峪关“10·29”郑某某涉黑案,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确定包案领导,组成案件指导组,在重要环节、重要节点给予有效指导,及时组织召开案件调度会,解决案件存在的认识分歧。
严格落实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高检院、省委政法委汇报周某某涉黑案、“2·12”“套路贷”案、郑某某涉黑案进展情况,对42起涉黑案件定性、证据认定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及时组织专家研判指导。强化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监督,截至8月底,共监督立案58件129人,监督撤案7件7人,纠漏捕漏诉752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3件。
突出线索核查 巩固清仓成果
坚持全省一盘棋,组建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和线索核查期限。省检察院扫黑办确定两名工作人员负责线索受理和清结工作,受理后1日内必须分流,对逾期未报送的及时启动预警提醒。对涉法涉诉的线索,限定15天内报送核查结果;对直查直办线索,从全院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班,限定20天内核查办结;对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经院领导批示后,限定25天内核查办结。
为确保线索按期核查完毕,省检察院对受理的各类涉黑恶线索建立台账,逐一督促。对市级检察院和县级检察院受理的各类线索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对未核查办结的线索逐一列出清单,明确时间节点。每周星期一通报各地线索核查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及时约谈,督促加快进度,确保完成分阶段清零目标。截至8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线索2557条,已全部办结,实现了“线索清仓”目标。
发挥监督职能 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
认真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逐案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完善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及时跟踪线索核查进展。截至8月底,受理司法人员涉黑涉恶线索17件,立案查处6件14人(其中涉黑保护伞5件12人)。对省纪委转交的19条涉黑涉恶案件中司法人员滥用职权线索,已立案5件12人(其中省检察院立案1件3人),完成初查17件。共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275条,收到反馈191条。共起诉“保护伞”66人。秉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始终将“打财断血”作为检察监督重要内容,加大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监督力度,逐案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确保“打财断血”各项要求在检察各环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与此同时,在全省积极部署开展涉黑恶案件法院生效判决财产刑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截至8月底,共向公安机关发出涉财继续取证、补侦意见书903件、追缴赃款检察建议72份,向法院发出财产刑量刑建议567份。核查财产刑执行案件1474人8264万元,监督财产刑执行立案活动53件,监督执行活动82件。
助推行业清源 促进长效常治
各级检察院把“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作为推动源头治理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向行业监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475份,目前已收到回复反馈415份,回复率达87.37%。今年3月,省检察院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教育卫生等黑恶势力易滋生蔓延的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对全省办理的753件黑恶案件逐案过筛,选出与十大领域关联案件410件,引用典型案例85个,从社会治理角度,分析研究黑恶势力产生的原因,梳理出行业监管亟须解决的45类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47类109条意见建议。经省检察院检委会审议通过,形成了14份《检察建议书》。7月16日,省扫黑办与省检察院共同组织召开集中公开送达会,由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向14家省级行业监管部门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要求两个月内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目前,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等七家单位已反馈了整改情况。
突出重点督导 全力保障“六清”
“六清”行动部署后,针对部分地区存在的线索核查不细不透,办案进度缓慢,涉“伞”线索发现、移交、跟踪反馈不及时,财产刑执行监督不到位,“一案一建议”落实不够等问题,省检察院确定六个方面督导重点,由院领导带队,组成七个督导组,采取省市联动、压茬推进督导方式,对白银、平凉、定西、陇南、临夏、甘南、天水七个地区实现全覆盖。督导组通过查台账、阅案卷、听汇报等方式,针对督导重点逐一督查、逐项过筛。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被督导单位当场改、立即补,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形成问题清单,省、市两级检察院确定专人跟踪整改落实,定期通报,巩固成效。通过督导整改,全省各地线索清仓、案件清结等工作有了明显成效。(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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