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记庆阳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张侠

发布时间:2020-07-13 09:24:01     

用生命诠释检察使命和担当

——追记庆阳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张侠

  3 月20 日16 时40分 、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七检察部主任张侠在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无罪案件评估培训会视频会议期间,因案件办理需要回到办公室后突发心脏病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生命永远定格在了50岁。

  4月16日,庆阳市委组织部认定张侠因公牺牲。日前,庆阳市检察院对张侠追记个人三等功。

  张侠是中共党员,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进入西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任政工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政工科科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2016 年 1 月进入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任办公室主任、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人、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工作期间,张侠曾荣立个人二等功 1 次、个人三等功 2 次,连续 10 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2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

  在同事心目中,张侠是一名优秀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一名优秀的检察官,是一名好同志、好同事,也是一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他奔波一线,为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为学校安全防范疫情等作出了不懈努力,真正做到了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不误,用生命书写了检察使命和担当。

他是“拓荒牛”

疫情防控业务工作“两不误”

  疫情期间不忘未检工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张侠将未检工作作为防疫战场,积极带头开展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口,依法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疫情期间,张侠办理未成年人检察案件8件。在办理环县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刘某强奸案时,为了精准抗诉,张侠多次通过视频与环县人民检察院及环县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就证据及取证问题进行沟通,就鉴定结论中的专业性问题与鉴定人员沟通。在全面把握证据的基础上,依法未支持环县检察院的抗诉意见,把好了案件检察关口。

  心系不诉未成年人安全,加强疫情防控部署。疫情期间,被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且在考察期间的未成年人有13人,为确保安全,防范因接触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而增大感染新冠肺炎疫情的风险,张侠在年后上班第一天,就给各县未检负责人打电话,要求立即通过远程视频,向这13名未成年人做防疫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宣传,确保未成年人安全。加强检校衔接,聚焦校外培训机构疫情监管。在疫情防控关键期,他每天坚持与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交换意见,沟通协商全力落实防控措施,并组成工作组对西峰辖区所有校外机构进行了实地排查,确保了疫情关键期校外培训机构零开业。

  积极推动复工复产。疫情期间,张侠在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同时,还认真落实关于复工复产的要求,适时联系庆阳市检察院的消防工程和云桌面建设工程开工建设。针对消防工程施工人员来自不同地域,如果防控疫情工作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为此,张侠多方请示复工复产的程序和要求,亲自制定开工实施方案,协调施工方人员办理健康证明,督促办理出入登记许可证并做好现场消毒、测温登记等一系列工作。对于云桌面建设工程,在市检察院行政装备处等部门的配合下,他拟定了合同,咨询了相关业内人员,反复与两家中标企业逐项磋商,确保合同得以及时签订,目前该项目正在积极实施。

  积极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张侠能始终着眼于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创新性地开展检察工作。他督促教育主管部门校方充分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多次与市教委联系,联合统计了全市学校留守儿童返校学生的具体情况,建议学校提前制作防疫工作预案,做好教室、厕所、食堂、宿舍的消毒工作,建议制定学生体温测量、出入登记等严格的管理制度。他还做好了为学生开展心理咨询和法治宣传活动等工作。他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线上普法教育工作。联络庆阳市心怡心理咨询中心,计划开学后通过问卷调查、班主任座谈会、心理辅导讲座、法制宣传讲座等形式,为学生开展心理辅导,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他协调由市县检察官、教育工作者共同组成宣讲团,准备在全市学校开展较有规模的知法明理树师德强师风巡回演讲活动,强化师德建设,防范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他是“孺子牛”

把毕生奉献给检察事业

  张侠从检25年,从书记员岗位做起,既参与过大案要案的办理,又承担过党务政工工作;既从事过文件起草工作,又负责过后勤保障业务。不论在什么岗位,他都尽心竭力工作,毫无怨言,始终对党忠诚、爱岗敬业、公正执法、默默奉献,把满腔热情奉献给了检察事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骄人业绩。

  他是“实战员”,恪尽职守成效显。张侠独立承办或参与办理各类案件300余件、大案要案数十起,没有一件冤假错案。在遇到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时,他主动请缨,想尽办法、融情于法、耐心释法,先后化解了20多起涉检涉法、缠诉缠访事件,智慧破解了执法难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他是“宣传员”,呕心沥血从不言累。工作以来,张侠共撰写、发表通讯报道和内部信息材料300余篇,策划制作大型宣传广告专栏20多幅,参与拍摄了电视专题片《国徽在阳光下闪光》《咱身边的检察官》《检星灿烂》等,宣传检察工作。先后在《检察日报》《甘肃法制报》《陇原检察》等发表论文30余篇,撰写的《对当前取保候审措施适用的调查与思考》获全省检察机关信息调研一等奖,《对检察办案中适用学理解释的思考》获全省调研成果三等奖。

  他是“勤务员”,心系单位事无巨细。在做好案件办理、综合文秘工作的同时,张侠承担了大量的后勤工作。有人说,“张侠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他总是面带微笑,在工作岗位辛勤耕耘着。

他是“老黄牛”

用生命展现了职业忠诚

  司法改革后,张侠被调整担任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人。他给大家留下的最深印象是“每天早晨上班都会看见他已坐在办公室埋头工作了”,他给大家留下最多的话语是“谢谢、谢谢”、“迅速”。

  他有着一份敬业之心。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是未检工作的重中之重,张侠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思路,与市教育局会签了《关于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实施意见》。联合14个部门会签了《庆阳市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实施办法》,编印了《涉未成年人规范性文件汇编》,督促全市学校完成了“安排一名专职教师、组建一支应急处置分队、设立一部举报电话、悬挂一个举报信箱”的“四个一”活动,检校联手共同筑起一道坚固的校园性侵防火墙。为了宣传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职能和作用,他亲自撰写剧本脚本,组织拍摄了未检微电影《吹起那唢呐》和未检工作专题片,就全市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向市人大作了专题报告,得到代表的肯定和好评。

  他有一份关爱之心。张侠在未成年人冯某盗窃案中,检察机关对冯某作了附条件不起诉。在得知冯某父亲坐牢,母亲离家出走,爷爷奶奶去世,弟弟辍学的情况后,他多次奔赴冯某家所在的乡政府及学校沟通协调,督促冯某与其弟得到有效监护,使得冯某的弟弟及时返回校园读书,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有一份未竟之业。每当他不舒服时,同事就力劝他去医院检查、治疗,他总说:“我买了药,没事的。”有同事发现他曾自言自语:“累死了,心跳的不行。”可他还是小跑着往前赶。事发当天上午,他与案管办同志商量打算在下周二为全市未检部门干警作现场业务培训,申报未检业务课题;当天中午,他加班修订了2020年未检工作计划,准备汇报领导后,在下周二的会议上解读;当天下午,他还边听视频培训边用手机拍摄培训课件……这些未竟的工作,留在了他的案头,留在了他的手机相册里,留给了后来者。

他走了

留给大家的是永远的不舍

  遗体告别时,他年迈又体弱多病的双亲那摇摇晃晃的身影,撕心裂肺的哭声,是对儿子的不舍。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正是需要相互扶持的时候,他却留下了患甲状腺癌的妻子独自一人承担这份重任,那是对丈夫的不舍。少年丧父,失去的是依靠。他十三岁的女儿在遗体告别仪式上一声声的呼唤“爸爸”,撕裂了在场每位悼念者的心,那是对父亲的不舍。

  吊唁现场,他的一名“发小”说:“侠跟我一起长大,我了解他,如果不是自己撑不住了,他绝对不会离开会场下到办公室的,他小时候就是那样的一个人。”的确,张侠在工作中就是这样一个有担当的人。

  疫情期间,他的领导、同事、同学、亲友虽不能全部前来送他最后一程,但悼念的花圈却堆满了殡仪馆的院落。逝者已矣,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干警也会将这种不舍化为前行的动力,奋勇前进,完成他未竟的检察事业。(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 南茂林 刘轩鹰 记者 马志国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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