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检察:跨省联动破解“不刑不罚”困局

发布时间:2025-10-30 15:39:57     来源:法治甘肃网

近日,天祝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制售假药案中5名情节轻微的被不起诉人,首次跨省向青海、宁夏、福建三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通过跨区域检察协作与行刑反向衔接,让未被追究刑责者依法承担行政责任,为破解“不刑不罚”难题、推进执法司法协同提供了生动实践。

今年4月,天祝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一起制售假药案时,对10余名涉案人员依法提起公诉,同时发现郭某等5人虽明知是假药仍参与销售,但其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遂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代表无责任。”承办检察官指出,5人的行为虽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却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与药品监管秩序,若不及时跟进行政处罚,不仅会降低违法成本、削弱法律威慑力,更可能让此类违法行为形成“灰色空间”。然而,涉案行为主要发生地及5名被不起诉人的户籍地均在外省,行政处罚管辖权归属于外地市场监管部门,跨区域办案成为关键梗阻。为打通这一堵点,天祝县检察院主动激活检察异地协作机制,分别向青海省西宁市某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某区、福建省泉州市某县检察机关发出《征求意见函》,就管辖权归属、行政处罚必要性及执行可行性等核心问题展开沟通。

经过多轮专业会商,三地检察机关均复函同意天祝县检察院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管机关制发检察意见。随后,天祝县检察院正式向三地市场监管机关送达《检察意见书》。意见书不仅明确指出涉案行为的违法性质与处罚依据,还系统梳理案件事实、列明关键证据,清晰阐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同时要求市场监管机关对确需追究行政责任的人员依法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王建庆)

责任编辑:高富强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