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赵婧懿)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直接关系到粮食安全和农民的“钱袋子”。今年以来,临泽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把检察监督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紧盯“三农”目标,聚焦主责主业为民办实事,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全力护航制种产业健康发展。
“全方位”履职,为农业安全护航提质
临泽县检察院聚焦种子生产、销售、管理等环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突出问题以及损害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5件,从污染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生态修复等多方面提出治理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改行动。截至目前,已成功促成受污染耕地得到有效治理,农田生态功能稳步恢复,推动建立地膜回收处理长效机制,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显著提升,耕地质量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伴随式”监督,为种业安全赋能增效
临泽县检察院聚焦种业法律监督重点,深入种业生产、销售各环节等关键领域开展了专项监督,针对种子质量是否达标、品种是否真实等问题,联合行政部门实地走访、检查累计覆盖玉米等主要制种品种20余个,通过现场抽样检测、查阅生产经营档案、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部分经营主体存在的未审先推、标签不规范、档案不健全等违规情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主动对接本地制种主体,指导其规范生产经营流程、完善质量管控体系,有效防范种业侵权、质量不达标等风险,从源头上保障种子质量安全,切实保障农业用种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为县域种业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实现司法保护与行业治理的双赢。
“下沉式”宣传,为种业保护升级服务
临泽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围绕玉米种子质量安全,聚焦农民群众在购种、用种过程中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开展进村社普法宣传与线索摸排工作,干警多次走进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和种子销售一线,为群众重点讲解玉米品种真实性、种子标签规范等法律知识,增强农民依法维权意识。围绕“一院一品”创建要求,持续开展促进玉米种业司法保护专项宣传行动,切实保障种子质量安全,为筑牢粮食安全屏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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