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支持起诉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发布时间:2025-10-20 16:19:10     来源:甘肃法治报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近日,岷县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帮助一位因车祸索赔无门的七旬老人获赔43万余元。

2024年6月,董大娘在村口路边正常行走时,被一辆疾驰而过的轻型栏板车撞倒,造成局灶性大脑挫伤伴血肿、全身五处骨折、肺挫伤及脾破裂。交管部门认定肇事司机包某负全责,包某垫付部分医药费后,便以“老人年纪大、本身可能有毛病”为由拒绝再出钱,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也提出“超龄老人无误工费、赔偿标准应降低”的说法。董大娘虽年逾七旬却仍在种植中药材补贴家用,因车祸受伤却索赔无门,今年4月,董大娘走进检察院寻求帮助。

接待董大娘的民事检察部检察官立即启动维权绿色通道。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且家人缺乏法律知识,检察官团队主动上门取证,在董大娘家简陋的堂屋里,逐一梳理事故认定书、病历本、医疗费票据等零散材料。同时检察官结合法律规定明确告知,70岁以上老人的残疾赔偿金可按规定年限计算,只要能证明实际劳动收入,误工费同样能得到支持。

为破解“举证难”困境,检察官团队展开针对性调查。一方面,联系医院调取完整诊疗记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董大娘的伤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最终确定为九级伤残;另一方面,考虑到董大娘以中药材种植为生计却无正规收入凭证,他们走访了村委会和同村村民,收集到村委会出具的务农证明、邻居的证人证言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实其虽年事已高但仍有稳定劳动收入。在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岷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明确提出包某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详细列明了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九级伤残对应的残疾赔偿金、结合农林牧渔行业标准计算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3万余元。

近期,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判决包某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43万余元。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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