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齐洪德 通讯员 马骥 徐童)今年以来,清水县检察院严格把握起诉法定标准,依法准确规范适用不起诉,不断探索完善“不起诉+”模式,坚持治理与治罪并重,积极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清水县检察院通过“不起诉+行政执法”,规范案件移送标准、优化协作流程,在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后,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意见,确保不起诉案件都能依法转入行政处罚程序,让被不起诉人受到应有惩戒,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取得“不枉不纵、罚当其责”的治理成效,避免“不诉了之”的执法漏洞,强化法律威慑力,形成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同发力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清水县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通过“不起诉+公开听证”,开门办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与侦查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共同参与,通过“第三方视角+专业审查”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展开多维度探讨,确保审查结论客观中立,彰显司法理性与温度。同时,严格规范听证流程,以透明的司法程序、温情的检察举措回应群众期待,让不起诉决定经得起法律和社会的检验。
清水县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依法准确适用不起诉,将法治教育贯穿办案全过程,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注重按照“三个效果”相统一要求,对被不起诉人通过个性化帮教、法治宣讲、训诫等方式,帮助被不起诉人增强法治观念,警醒被不起诉人敬畏法律,有效降低其再犯风险。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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