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谢媛)近日,定西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定西市检察机关瑕疵案件累计积分管理评价办法(试行)》,以制度建设促进办案规范,以责任落实倒逼质量提升,是深化案件质量评查、一体化抓实“三个管理”的重要举措。
《办法》围绕瑕疵案件的积分累计标准、责任承担方式、责任追究机制等作出系统性规定,对不属于司法责任追究范畴但属于司法瑕疵的案件,通过建立积分累积机制实施差异化问责,为案件质量精益求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填补了在瑕疵案件处理制度上的空白。
《办法》中所指的瑕疵案件,是指在案件质量评查中经评查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后拟定等次,并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审定确定为瑕疵等次的案件,或者经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智能系统检查评查后,分值在60-74分的案件。检察官个案瑕疵累计积分在30分以上的,启动追责程序,对积分结果进行评价后,作为其年终考评考核、司法责任追究等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检察官司法档案。
《办法》指出,瑕疵案件责任由造成瑕疵的检察官承担,对检察官个案瑕疵累计积分在不同分值范围的,分别作出口头警告、责令检查、离岗培训、调整或调离工作岗位、责令退出员额等处理,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确保问责机制既有力又有序。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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