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近年来,敦煌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探索建立“打击+保护+治理+服务”的全链条履职模式,高质效办好每一起知识产权案件。
敦煌检察推进“三合一”综合履职,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探索知识产权案件“一案四查”(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公共利益损害),推动综合司法保护。强化行刑衔接与协作,与市场监管、版权、公安等部门建立了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明确证据标准与程序规范,避免“以罚代刑”。加强立案与侦查监督,重点监督行政机关应移送未移送、公安机关应立案未立案案件,纠正执法不作为。构建企业服务体系,对接本地企业或特色产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加强对敦煌的李广杏、紫胭桃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商标保护,建立“检察官联络站”,今年以来上门服务40余人次,提供风险防控建议100余件。探索与异地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破解跨地域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管辖难、取证难的问题。敦煌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三地建立的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态与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与麦积山检察建立了敦煌莫高窟—麦积山石窟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站,共享专家资源与办案经验。同时,打造专业办案团队,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案组,选拔熟悉知识产权法律、具备技术背景的检察官,优先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并利用聘用税务、市场监管等特邀检察官助理担任技术顾问,探索建立“检察官+技术调查官+专家学者”协作模式。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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