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许薇 严晶晶)近日,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为深化“三个管理”体系落实,破解办案质效提升中的难点堵点,坚持问题导向与实用管用原则,创新制定出台涵盖全业务类别的检察办案质效评价“正负清单”,有效促进了检察官办案能力提升、内部监督管理精准化和案件质量整体跃升,是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
据悉,“正负清单”系统覆盖通用业务及刑事检察、刑事执行监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检察建议等十一类个性化检察业务。
“正面清单”立标定向。聚焦解决以往办案中“标准模糊、尺度不一”问题。该院联合各业务条线,深入梳理高频办案场景,从案件实体、办案程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文书制作、案卡填录等八个维度,清单式列举优质案件评价标准共115条,为检察官办案提供清晰指引和示范模板。“负面清单”划明红线。针对办案中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实体问题,以及易发多发的程序瑕疵、文书错误、责任缺位等九方面问题,该院系统梳理了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通报的典型案例及本院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清单式划定检察办案禁止项和易错点共264条,为办案人员亮明警示灯。
“正负清单”并非静态文本,而是深度融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成为案件质量管理的核心“定向器”与动态“矫正器”。其应用机制明确分层:检察官对照自查,检察官依据“两个清单”对承办案件进行常态化自查自纠,强化自我管理主体责任。业务部门常态核查,业务部门采用常规核查、交叉核查、专项核查相结合方式,依据清单对检察官个案质量评估情况进行严格核查,落实部门直接管理责任。案管、督察协同督导,案件管理部门与检务督察部门依托“正负清单”,对办案流程及评查发现问题进行实时预警。对核查发现的“负面清单”所列问题,由检务督察部门跟进督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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