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陇东黄土高原腹地,宁县如同一部镌刻在黄土上的史书,746处不可移动文物和11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见证着这片土地上的文明传承。近年来,宁县人民检察院创新构建“检察+”文化遗产保护模式,为守护文化根脉贡献检察智慧。
破局:从“九龙治水”到协同共治
“过去,文物保护最大的困境就是多头管理、权责不清。”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军坦言。2021年的一次联合检查中,一处唐代砖塔因部门间推诿扯皮,导致修缮延误,险些酿成坍塌事故。
这一事件促使宁县检察院下定决心破解困局。2022年初,该院牵头建立文物保护协作机制,联合文旅、公安等12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协作配合相关文件,明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机制。同时,在全县18个乡镇设立检察联络站,组建了以“文保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为主力军的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保护网络。
这一机制很快显现成效。今年4月,志愿者通过“宁县检察”微信平台反映县烈士陵园墓碑倒伏问题。检察院立即启动快速响应,次日便协调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整改。“过去这类问题至少要好几个工作日才能解决。”陵园管理员王某说。
亮剑:公益诉讼守护文化瑰宝
在宁县湘乐镇,一座宋代砖塔的修复工程已全面完成。这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曾因周边乱搭乱建,施工取土等问题导致地基出现问题。县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采取临时保护措施,并及时上报修复项目,争取专项资金,让千年古塔重获新生。
这是宁县检察院“守护陇原文化遗产”专项行动的一起典型案例。近两年来,该院办理非法倒卖文物、盗掘古墓葬等涉文物刑事案件12件。同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文化遗产保护中“提起之诉、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独特制度价值,重点对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展开全面排查,办理不可移动文物、古树名木、红色遗址、烈士陵墓等公益诉讼案件21件。
针对古树名木保护,宁县检察院推动建立“一树一档”电子管理系统,对全县86株古树实施动态监管。在湘乐镇,一株千年银杏通过该系统及时发现病害,得到及时救治。
传承:让非遗“活”在当下
7月14日,宁县2025年暑期少儿非遗公益兴趣班在县文化馆开班,会场座无虚席。孩子们或在学习皮影雕刻,或在制作香包。“这些传统技艺不能只存在博物馆里,我将倾囊相授,让孩子们感受传统技艺的魅力”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李芳说。
调研中,检察官发现宁县非遗面临传承断代危机,随即与县教育、文旅、文化馆、博物馆等部门展开磋商,发出非遗保护检察建议1件,推动开展“推进非遗进校园,培育传承新生力量”等多个专项非遗推广项目,通过提高广大青少年对非遗的了解和认识,为非遗的延续培养了后备力量。更可喜的是,检察官还联合搭建电商平台,让宁县非遗产品走向市场,带动群众增收。
筑基:构建长效保护机制
在文物古迹比较集中的宁县中村镇、湘乐镇,几乎每家院墙上都贴着文物保护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如今,保护文物已经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大家自发组建了巡逻队,人人都是文保员。”村支书黄海峰说。
这种变化源于宁县检察院的创新实践。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古民居消防隐患突出、保护规划执行不力等问题发出的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了全县文保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规划落实情况“回头看”。深入剖析案件背后反映出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如管理体制漏洞、资金保障不足、保护意识薄弱、法规政策滞后等,向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精准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在不可移动文物古迹比较集中的政平、湘乐等地开展了文物保护法和保护知识的宣传3次,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广泛欢迎。联合文旅部门深入文物保护区、社区、乡村、学校开展专题普法活动10余次,主动为乡镇(街道)、村(社区)文保员提供法律知识培训15次,并建立联系机制,提升其依法巡查、发现隐患、初步处置的能力。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马志国 通讯员 王军尚 伟龙)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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