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检察开展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回头看”

发布时间:2025-07-15 15:45:21     来源:法治甘肃网

嘉峪关检察开展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回头看”

执行到位一起刑事裁判财产刑判项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维琴 通讯员 王灵宝)近日,嘉峪关市检察院在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回头看”专项行动中,成功推动一起搁置十余年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全部到位。

2007年9月,吕某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判决同时明确,被告人吕某某以儿子名义购买的某房产需依法拍卖,所得抵作赃款上缴国库。然而,这笔关乎司法公正的财产刑执行,却在此后十余年悄然搁浅。

2024年4月,嘉峪关市检察院在专项监督中发现,该涉案房产始终无执行记录。检察官通过深挖案卷材料查明,这套2005年12月以38.8万元购置的房产,早在2006年3月就已被扣押,但扣押后一直未作进一步处理;实地调查更证实,房产长期空置,成为法律文书上的“休眠项”。

针对这一“应执未执”问题,嘉峪关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启动执行程序。法院积极采纳监督建议,联合财政部门迅速推进评估、拍卖工作。2025年2月,该房产最终以94.1万元成交,吕某某案财产刑判项全部执行完毕,让迟到十余年的正义得以实现。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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