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检察办理一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 督促追缴土地出让金401万元

发布时间:2025-04-18 16:19:02     来源:甘肃法治报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小锋)近日,灵台县检察院收到县自然资源局书面函复,称已全部收缴某工贸公司欠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01万元,检察建议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2024年8月,灵台县检察院摸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线索并立案调查发现,2023年12月21日,甘肃某工贸有限公司通过挂牌出让方式竞买灵台县某宗地。2023年12月27日,与灵台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出让价款为531万元,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同时约定预付定金130万元,定金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该工贸公司依约缴纳130万元定金后,至案件线索发现时仍未支付剩余款项401万元。

为进一步厘清职责,加快推进征收,灵台县检察院邀请主管部门、企业负责人、听证员以及人民监督员召开听证会,就行政机关履职和国家利益受损情况、整改方案等达成共识,承办检察官现场向行政部门公开宣告并送达检察建议,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结合企业经营实际督促追缴欠款,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监管力度,对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长期闲置土地、未批先建等违法情形进行全面摸排,切实保护国有财产、国家利益免受侵害。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多次催缴并约谈公司负责人,由于欠款数额巨大、案涉公司经营不善,确实存在还款难的问题。检察机关同步跟进,通过上门释法说理、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及涉法涉诉相关问题,组织企业、行政机关召开圆桌会议,最终该工贸公司书面承诺:分期履行并以该公司在法院申请执行的标的额冲抵欠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近日,该工贸公司欠缴的401万元欠款全数追缴入库。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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