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检察院出台《工作细则》 ​推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规范化

发布时间:2025-04-01 15:12:20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张翻霞 董瑞平)为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近日,陇西县检察院出台《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细则(试行)》,推动实现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常态化、规范化。

《细则》将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各环节责任精准分解到每个主体,形成环环相扣的闭环管理责任体系。案件质量检查包括承办检察官自检和部门自查两个环节,要求办案部门在案件办结后2个月内完成案件质量检查和归档,对归档时未开展案件质量检查的,办公室反馈案管部门。案件质量评查包括随机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刑检条线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项评查,其他条线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评查,院内每年至少开展1次优质案件专项评查。《细则》以横向一体联动为着力点,建立评查结果通报、评查结果与司法责任追究、评查结果与考核评价衔接等10项配套制度,打通评查结果运用堵点。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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