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王涛 李兆杰)近日,会宁县检察院制定《关于落实优化“三个管理”工作举措实施意见》,为“检察生产线”高质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实施意见》以案件管理为重点,促进案件办理范围。规范案件受理程序,严格按照案件受理标准对移送案件进行审查,确保案件材料齐全、法律文书规范。优化案件流转程序,完善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案件接收、反馈、电子卷宗移送等工作,业务部门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文书制作规范等,杜绝超期办案。突出数字化管理,推广应用数字检察管理系列模型,为业务部门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为后续的业务管理策略调整提供有力参考。
《实施意见》以案件质量为抓手,强化案件办理质效。深化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业务部门组织好检察官自查和部门核查工作,案管部门每季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将重点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强化对员额检察官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切实提升办案质量。规范依法履职保障和追责惩戒机制,政治部在干部选拔任用、晋级晋职、考核评价、评先选优时,应当听取案管部门关于检察官业绩考评的意见,检务督察部门要一体抓实司法责任的归属、落实、认定、追究,实质性开展追责惩戒。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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