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张伟)3月27日,榆中县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等7部门共同制发《榆中县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实施意见》。
《意见》重点从民事支持起诉对象、案件范围、案件判定条件、案件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办理时限、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方面,明确各协作单位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对于损害国家、集体或个人民事权利的行为,检察机关依法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主要适用诉讼能力不足的城乡困难职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退役军人及家属等群体。对涉及权益保护工作范围的专项行动,协作单位之间可相互通报,共同参与开展,并就协作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加强预警和研判,提出改进建议。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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