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近年来,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推进“三个管理”落地见效,促进业务规范、案件质效与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更好保障高质效办案。
检务督察部门与案件管理部门联合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对涉案财物、案卡填录、律师代理案件、检委会运行等各项工作开展专项督察,不断强化检察业务规范运行。同时,在专项督察中引入外部监督,检务督察+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共同对检察机关执法司法活动进行实质化、全过程监督。
检务督察部门积极与案件管理部门开展创新实践,协同联动、条块联治,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监管对象、协作方式,衔接配合、线索移送、责任追究等工作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保障工作衔接的流畅性。检务督察部门结合办案质效分析报告、案件质量评查报告、业务数据质量情况通报等办案质效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研判,督促整改,通过“纵横会商”模式,将整改情况纳入检委会通报,强化决策闭环。
白银区检察院建立“自查+评查+整改”一体化工作机制,围绕检察官自查、案管部门评查、检务督察部门联合案件管理部门从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并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通过联合评查、个案类案通报等方式,推动工作从“发现问题”变为“解决问题”。检察官定期提交《案件质量评查表》,纳入绩效考核,推动“要我管”向“我要管”转变。建立专项评查管理机制,围绕重点办案领域、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环节形成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指引,统一案件质量评查标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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