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检察公诉的一起刑附民公益诉讼案宣判

发布时间:2025-03-25 10:25:40     来源:法治甘肃网

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获刑受罚

甘州检察公诉的一起刑附民公益诉讼案宣判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潘文璐)近日,甘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魏某、苏某等5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魏某、苏某等5人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的刑期,同时判令魏某、苏某等5人承担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金等费用。

2024年4月以来,魏某、苏某等5人为满足个人兴趣,违反狩猎法规,趁夜晚无人之际,前往民乐县南古镇附近荒滩,通过驾驶摩托车强光照射、猎犬追咬方式非法猎捕并杀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鹅喉羚。

经甘州区检察院审查,魏某、苏某等5人非法猎捕并杀害鹅喉羚的行为,不仅导致涉案野生动物个体的灭失,还对野生动物的栖息地造成一定的破坏,打破了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依法对魏某、苏某等5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庭审理阶段,魏某、苏某等5名被告人积极缴纳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金等费用。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认罚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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