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杨丹)3月20日,皋兰县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县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等10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重点救助对象,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返贫监测对象以及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村妇女等群体纳入重点救助范围。一旦发现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检察院将立即进行实地走访,制定个性化救助方案。对于可能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检察院在调查结束后5日内将相关资料移送至社会救助部门,推动救助工作无缝对接。同时,检察院与各单位共同探索多元化救助模式,整合产业、就业、教育等政策资源,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对于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群体,将协助其纳入社保体系,实现兜底保障。
责任编辑:高富强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