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切实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我现在已经能自食其力了,也交到了好朋友,很感谢各位叔叔阿姨的帮助。”2024年12月15日,临洮县检察院与县妇联共同为小霞(化名)捐赠了过冬御寒的衣物。办案检察官深有感触地说:“小霞是我们未成年人工作的一个缩影,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是我们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义所在。”去年7月,检察官在办案时发现小霞初中毕业后便没有继续学业。了解到小霞的相关情况后,临洮县检察院及时与县妇女儿童联合会沟通协调,共同对小霞开展心理辅导与救助,并联合县妇联共同制定了小霞的救助计划。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一家爱心企业为小霞提供了工作岗位。
临洮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双向保护”,一方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严格落实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特殊制度和特别程序,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治和精准帮教,以司法温度充分释放司法效果。另一方面,加强对被害人的救助和保护,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积极对接案管部门为困境受害人申请司法救助。
未成年人检察服务中心以“临心护未”为主题,内设VR体验区、心理疏导、宣泄室、云课堂等功能区,倾心打造未检工作的坚实阵地和守护未成年人的温暖港湾。“临心护未”未成年人检察服务中心将作为法治教育体验基地,充分发挥法治体验基地教育的长效优势和辐射效应,强化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全方位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牢固树立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意识,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综合审查有无犯罪侵害的发生,研判涉案未成人民事、行政权益以及公共利益是否遭受损害,统筹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
临洮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始终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以检察司法办案为依托,找准检察机关与其他“五大保护”的结合点,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履行司法保护职责和法律监督职能,协同各方发挥作用,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通讯员 马晨铭)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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