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安宁幸福。2024年以来,岷县检察院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通过对“问题家庭”的家长进行正确指导,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从源头上治理未成年人犯罪。
“小梅(化名)犯了错,作为父亲,我有责任。希望给小梅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保证监督好小梅,让她健康成长……”2024年,岷县检察院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时,检察官联系被害人家属和小梅的父亲进行调解并达成赔偿协议,帮助小梅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对小梅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倾心倾力让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检察官调查发现,小梅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除自身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自控能力较差等原因外,缺乏父母关爱、亲人教育引导和情感交流少以及家庭结构缺陷也是重要原因。综合案件事实及社会调查结果,检察院对小梅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为了让督促监护令真正发挥作用,我们在与家庭教育指导小组商讨后,将监护令内容细化到每周安排家务劳动、定期进行情感交流。”办案检察官说,通过建立监护人与检察机关、心理咨询师之间的信任与配合关系,为案件的顺利办理奠定基础。
“她有过多次自残行为,心理处于明显的亚健康状态,这对她顺利回归校园、健康成长成才都是挑战。”通过办案中的接触,检察官助理敏锐地发现小梅的行为和心理异常。为帮助小梅重拾学习生活的信心,检察院委托心理咨询师对其开展心理疏导,与其班主任定期开展家访探望。同时,联合学校、小梅父亲三方签署考察帮教协议,制订复学帮教计划,以检察官作为家长与孩子之间沟通的桥梁,让孩子与自己和解、与家人和解,帮助其健康成长。
工作中,岷县检察院还不断完善入职查询制度和强制报告制度,拓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的机制和形式,做到督导而不替代,以综合履职凝聚多方合力,通过做细家庭教育指导、做实检校联动、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冯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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