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文宇亮)近日,兰州新区检察院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冬季行动”,切实担负起法律监督职责,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检察干警走访农贸市场。兰州新区检察院供图
以“数”的智能,提升线索排查广泛度。兰州新区检察院坚持发挥大数据对摸排线索的智能作用,积极协调收集涉食品药品的各类数据,运用已经上架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模型,深入挖掘食药安全问题线索,有效缓解了传统人工摸排线索面窄、量小、效率低的不足。行动开展以来,兰州新区检察院已运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中涉食品药品安全的模型两个,筛查出案件线索11条,经分析研判,合并成立类案2件。同时,积极开展线下人工摸排和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在线索提报方面的作用,全面广泛摸排各类涉食药安全案件线索。
以“诉”的标准,强化检察监督精准性。兰州新区检察院坚持以“公益保护”为根本目标,以“可诉性”为标准,严格精准立案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全面维护食药领域的公共利益。针对辖区内酒类食品存在假冒注册商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等违法情形,在充分调查取证后,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全方位保护受侵害的公共利益。行动开展以来,兰州新区检察院立案食药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制发检察建议2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发出公告1件,以精准性和规范性积极保护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以“严”的基调,增强案件办理震慑力。兰州新区检察院坚持在案件办理中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对提起公益诉讼的食药领域案件,依法提出公益损害惩罚性赔偿,加大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成本,并对潜在违法者及社会公众产生可感知的震慑警示作用。行动开展以来,兰州新区检察院对提起的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均依法提出公益损害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金额达900余万元,并通过庭审中的释法说理,让违法行为人认识到了自身的违法过错及社会危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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