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河东岸水塘周围堆满的各种垃圾终于清理干净了,以前的恶臭味也没有了,水也变清澈了……”近日,“益心为公”志愿者与检察官就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座谈交流。
今年11月,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一起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令当地镇政府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违法。

临洮县检察院开展垃圾治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赵燕红 摄
今年7月,临洮县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称,临洮县某高速公路服务区南侧洮河东岸堆满大量烂菜叶、生产生活垃圾,并伴有刺激性气味。随后,检察干警进行现场核实后立案审查,通过无人机、相机等设备现场取证,实地查看、走访周边居民及村干部,查明事实。据此,临洮县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清除该地堆放的垃圾及水面漂浮物,消除环境污染,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洮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日常监管检查、巡查。到期后,镇政府按期回复,称已采取“人工+机械”的方式,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南侧洮河东岸的各种垃圾及水面漂浮物进行了清理。
临洮县检察院案件承办人进行现场效果评估发现,该镇政府虽有履职,但履职不全面、不充分。随后召开现场会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但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将垃圾完全处理。临洮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该镇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涉案地域环境进行了全面整治,连续作业10天,清除垃圾共计320余吨,彻底清除了水塘周围的垃圾。同时,为防范随意倾倒垃圾问题反弹,该镇在原垃圾倾倒点附近设置警示牌3块,安装摄像头1个,实现实时监管。还在附近增设垃圾仓1个,定期清理,从根源上解决了垃圾乱堆乱倒问题。11月21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依法判令该镇政府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违法。
起诉只是手段,维护公益才是目的。今年以来,临洮县检察院始终紧扣“公益”保护核心,扎实开展洮河流域垃圾治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共发现案件线索40余条,立案3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推动清除垃圾600余吨,保护耕地10多亩。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 通讯员 赵燕红)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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