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如果遇到校园欺凌,我们应该怎么做?”
“大家觉得实施侵害行为的一定是陌生人吗?”
“不一定,也有可能是我们最熟悉的人。”
……
近日,在兰州市西固区检察院组织开展的送法进校园活动中,法治副校长在课堂上通过以案释法、知识抢答、情景剧表演等普法宣传的形式,围绕预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电信诈骗、网络保护以及通过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主题开展宣讲。法治副校长们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剖析、通俗易懂的授课语言、图文并茂的展示、妙趣横生的互动游戏,让孩子们直观感受并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真正让孩子们能学懂、弄通、能用到现实生活中。
这是西固区检察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部发布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要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深入辖区60余所学校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的真实场景。
近三年来,西固区检察院36名法治副校长积极主动履行法治教育、教育惩戒、安全管理等职责,围绕校园安全、权益保护、犯罪预防及法治校园建设等方面,借助开学季、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禁毒宣传日和宪法宣传日等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0余次,受教育师生达2万余人次。
“检察官通过以案说法的法治教育课,更专业细致地讲解法律知识,对学生的教育效果会更好。今后,我们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密切合作,通过建立法治教育基地,从理论和社会实践等多方面入手,让法治观念在校园落地生根。”兰炼三中党委书记表示。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维琴 通讯员 王榕斐)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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