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今年以来,会宁县检察院持续深化理念变革,立足检察职能,做到“三个加强”同向发力,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办案要求贯彻到检察履职的全过程、各环节,在实践中探索并落到实处。
以“业务管理”为统领 把准检察履职“航向”
会宁县检察院把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作为检察高质效履职的重要保障。围绕健全检察业务管理机制,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科学界定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承办检察官、案管办工作责任,推动检察干警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回归办案本源。今年以来,修订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等3项制度,推动构建更加权责清晰的一体化办案机制。通过数据分析,全方位分析高质效办案各环节的问题“症结”,研判检察履职情况,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实行台账化管理,并逐项对标分析和抓好整改落实。制发《检察业务态势分析报告》3份,为业务部门办理相关联案件提供了数据参考。
同时,抓住检察办案环节中存在的倾向性、典型性、异常性问题,对核查出的问题及整改建议,通报到案、到人。坚持每半年对检察人员办案数量、典型案例培育等进行客观评价,引导检察人员高质效履职,先后培育典型案例42件。
以“案件管理”为载体 抓实检察办案“流程”
会宁县检察院以案件质量管理与控制机制建设为抓手,坚持“办”与“管”相结合,充分发挥组织设置、流程监控作用,提升办案质效。通过强化架构配置、细化繁简分流、做好流程监管等管理措施,根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因素,选择适用适当的程序,做到该繁则繁,当简则简,繁简得当,先后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制定了《轻罪治理之办理轻伤害案件工作办法》,联合县司法局出台《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助推实现案件办理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抓好节点监控,对案件是否在办、流程是否回转、涉案财物是否处置、案卷有无归档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导纠正。常态化通报监控事项,每季度通报案件流程监控问题,助推司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向好。截至目前,先后制发书面流程监控27份,口头流程监控24件,涉及问题类别2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以“质量管理”为目标 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为促进办案实体、程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会宁县检察院将“质量管理”贯穿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不仅抓好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又落实司法责任追究,倒逼提升案件质量。该院推行精细化案件评查,通过实施承办人自查、部门内部互查、专班评查、领导复查“四查”工作,对重点案件做到“每案必查”,还通过案件质量问题口头提醒、书面预警、个案评价、类案通报、问题移送、向检察长报告等“六种方式”处置机制,不断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截至目前,组织开展案件质量常规评查3次,先后评查各类案件402件。通过依法办案与释法说理、情绪疏导相结合,组织开展检察公开听证88件次,做到既解法结也解心结。
与此同时,积极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督查”三位一体全流程监管机制,对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规情形,及时抄送检务督察部门,形成“见案、见人、见态度”联动工作机制,倒逼检察人员自觉增强规范办案意识。通过问题导向,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典型案例和精品案例成果、落实司法责任制、“三个规定”等统筹形成综合评定结果,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维琴 通讯员 马启栋 王丽丽)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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