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就一起国家赔偿监督案公开听证

发布时间:2024-12-09 17:28:29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维琴)为全面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更好保障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矛盾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近日,省检察院就一起国家赔偿监督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听证案件是一起因法院查封保全财产引起的国家赔偿监督案。申请人兰州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因不服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向省检察院申请监督。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对采矿权转让法律规定的理解以及查封矿石所有权、矿石采购协议性质等事实和证据的认识与法院认定存在较大分歧。该案涉及到采矿权转让、合同性质的认定等问题,案情复杂,矛盾尖锐,所涉及问题在矿业权转让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为查明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法律关系,实质性化解矛盾,省检察院决定召开听证会,并邀请兰州大学、甘肃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及律师担任听证员。

听证过程中,申请人充分陈述了案件事实及其诉求,原案承办人详细阐述了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作出裁判的理由和依据。听证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分别向申请人和原案承办人进行了发问,并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了闭门评议。评议后,听证员分别发表了评议意见,认为申请人与他人签订的有关矿石开采、采购协议,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在未批准情况下,申请人不能基于该协议当然获得被查封矿石所有权,申请人也不是适格的国家赔偿申请人,法院驳回其国家赔偿申请并无不当。同时,听证员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希望申请人息诉服判,对其损失可通过其他民事诉讼程序追偿。

经过长达3个多小时的公开听证,申请人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规定,厘清了案件事实,明晰了法律关系,全面接受听证员的意见,对法院裁判再无异议。同时,申请人也对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为其提供公开、公正、平等表达诉求的机会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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