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检察联合七家单位印发《意见》 加强协作做实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4-12-06 15:31:21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王立霄 马启栋)为解决不起诉案件中存在的“不刑不罚”“应移未移”“应罚未罚”等问题,今年以来,会宁县检察院通过与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等七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衔接配合,做深做实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

《意见》要求,会宁县检察院工作人员调阅、查询相关行政执法卷宗材料,询问相关执法人员,依法开展调查和收集证据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同时确定1名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与县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及时对接,加强沟通协作。在案件办理中出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专业问题、政策解读、定性分析等方面的疑难复杂问题时,可由会宁县检察院或相关行政机关组织召开业务研讨联席会,其他各成员单位应当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共同商讨解决问题。

《意见》明确,会宁县检察院与各行政机关在办理各类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及行政执法案件中,应当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在接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线索后,应当对不起诉法定事由、相关证据、强制措施、量刑情节、处罚时效及是否先行作出行政处罚等进行全面审查。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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