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杨枭)“针对近期案发的由职业贷款中介发起,寻找有贷款需求且文化程度较低的人员作为名义借款人,通过伪造虚假的营业执照、不动产证明、个人银行流水等资料,骗取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信用贷款,提示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过程中,加强对证明文件的全面审查,做实实地考察,在保证信贷安全的情况下,发展信贷业务;同时,警惕职业贷款中介,对职业贷款中介推荐、代理的信用贷款,更要严格审查,不能放松、降低审查标准。”这是安宁区检察院今年发出的第3份金融风险提示函。
今年以来,安宁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主题,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作沟通,与各银行安宁支行签订《关于推动服务保障金融安全协作与配合机制的意见》,确立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金融安全的8条具体措施,设立服务保障金融安全办公室,通过金融安全座谈会、案件通报会、风险提示函“两会一函”的形式提升金融风险防控和预防处置能力。
“贷款诈骗犯罪形式独特,检察官通报的系列案件给我们深刻的警醒,我们将持续深化与检察机关的常态化联系沟通,加大创新力度,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贷款申请进行更加全面深入的审核,提高识别诈骗行为的能力,以应对日益复杂的金融犯罪形势。”近日,各银行安宁支行负责人在安宁区检察院组织召开的金融案件风险通报会上分享了自己的感受。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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