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多部门联合出台《若干意见》 共享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服刑信息

发布时间:2024-11-27 15:28:03     来源:甘肃法治报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维琴 通讯员 李军)近日,景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服刑信息共享机制的若干意见》,分别就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服刑信息共享工作的基本原则、各机关之间的协同方式、协作机制、工作内容、履职程序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若干意见》提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服刑信息共享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信息保密等原则,各单位在履职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在合理范围内使用相关信息。检察院、司法局、民政局之间应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资格的人员信息、刑事裁判信息、刑满释放信息建立定期比对核查机制,做到最低生活保障金合规合法发放;定期交流和业务研讨,共同推动社会救济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加强组织领导,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分析研判,共同保障工作质效。

《若干意见》明确,民政局因审查、复核最低生活保障资格需要,可向检察院查询、复印涉刑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姓名、证件号码、罪名、刑期等信息数据,刑事判决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可向司法局查询刑满释放人员中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资格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罪名、刑满释放等信息数据,复印刑事判决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检察院、司法局应积极予以配合。

《若干意见》要求,各单位在工作接洽时应出具工作证或介绍信、公函,并附相关需要查询人员清单,查询结果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反馈。对于在工作中发现党员涉嫌违反党纪或者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线索,应当按照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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